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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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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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以开金矿为名 诱骗村民到外地搞传销
警方提醒:切莫被高额回报所迷惑
  名为开矿,实际是骗到千里之外进行传销。近日,义乌人叶某就这样被骗了一回。义乌市公安局提醒大家,在“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诱惑下,一定要冷静分析,不要被传销团伙所骗。

  3月4日,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待了数十名前来报案的群众,这些人大多生活在农村。据前来报案的叶先生说,去年初,他接到义乌本地人季某打来的电话,邀请他一起前往内蒙古通辽开金矿。季某在电话中说,开金矿的前景很好,利润很高。叶先生信以为真,就乘火车北上,去了通辽。根据季某的安排,叶先生每天住在通辽城郊的一平房内,除他之外,房间里还有100多人,每天听一老师讲课,推销某产品,每套价格2900元。他们发展一个下线,即可获得15%的提成。叶先生被洗脑后,购买了15套,交了43500元钱给了上线季某。

  过了8个月,叶先生发展不了下线,才如梦方醒,自己是参与了非法传销。不久前,叶先生回到了义乌。据叶先生反映,受害人大多是来自义乌的农民。而让这么多人上当的始作俑者是原本居住在西门的范某。

  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说,一些不法分子针对当前部分老百姓致富心切,想投资却找不到合适的渠道,急于投资的心理,精心编造致富神话。受骗者在被反复灌输“致富经”的情况下,最后对其谎言深信不疑。为此,警方披露了几种传销形式,让广大读者擦亮眼睛,以免被高额回报所迷惑。

  一、熟人“拉人头”传销。“拉人头”传销多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的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各种“熟人”关系,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网络聊天等手段,将人员骗往异地,并采取上课洗脑、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威逼受骗者交纳费用和欺骗、发展他人加入。有的还宣称营销某些公司的产品,但实际上并无产品。

  二、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型传销。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上购物”、“网上兼职”、“网络投资”、“网上私募基金”、“网上捐赠”等幌子,诱骗群众注册为网络会员,交纳费用,并推荐发展他人成为下线会员,从中获得好处。

  三、假借“直销”外衣从事传销活动。一些企业和组织假借直销名义,并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酬。陈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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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年报 说法 00003 以开金矿为名 诱骗村民到外地搞传销 2008-3-19 48256F6C002025684825740B002299F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