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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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等五省市试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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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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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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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等五省市试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本报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会议指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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