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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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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禁止使用
外国地名
经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批准,《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按照这一《条例》,南京市将禁止使用外国地名给各种地域命名。据了解,“威尼斯水城”“玛斯兰德”……在南京,用外国地名命名楼盘名的现象并不少见,然而,按照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这种命名方式将会被取缔。《条例》规定,新建的道路、桥梁、隧道、街、巷、居民住宅区和广场的地名将禁止使用外国地名。 (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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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禁止使用
外国地名
20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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