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律师:
我的老伴退休后无所事事,经常去棋牌室打麻将,以金钱论输赢。我虽然意见很大,但考虑到他的身体还不错,于是就强忍了。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现在已成70岁的人了,还不顾身体,时不时往棋牌室跑,所以我就开始唠叨。因多次规劝无效,我就吓唬他:“再去赌博,我就举报,让公安局把你抓去拘留。”谁料,他听了大发雷霆,说都这么大年纪了,玩牌消遣,公安局怎么会因为这点小事而拘留人呢?请问,他的说法在理吗? 读者:林某
林读者:
最高法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你老伴经常玩麻将,如果仅以少量金钱论输赢,主要是为了消磨时间,那么就属于娱乐性质。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且输赢的钱款数额较大,那么就属于赌博性质,应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你老伴即使因赌博而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但由于他已经70周岁,因而不是送拘留所执行的。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70周岁以上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本次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老年人宽厚仁爱和给予人文关怀的精神。必须指出,法律规定不得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执行行政拘留,并不是纵容他们去实施违法行为,而是针对他们年老体弱、身体机能严重衰退的实际,给予的特殊照顾。而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虽不予执行,这同样是对违法行为的否定评价和对违法人的谴责,同样会对违法人的社会生活产生不利反应。
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