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青年时起,就喜欢写小说。虽没成什么气候,但到现在,总算发表了小说、故事180万字,其中有半数是我离休后所写。写小说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感到生活的充实,享受到一种人生乐趣。
我写小说之所以那么有劲,其中一个原因是我身边有位第一读者,她使我爬格子变得活跃和饶有情趣,这人便是我的妻子。妻子已经退休了,她文化不高,却喜欢读小说、看闲书。起先,每当我的文章写完就请她看,让她提些看法,她看后,会毫不客气地絮叨一番,有好几次由于誊抄好了的稿子不好再改,虽觉得她所说在理,但也只好作罢。后来,我就在誊抄前给她讲故事梗概,这样要改动也方便。妻子对文学这一门是外行,但会听故事。她说,故事要同真的一样才好,还要有让人想听下去的吸引力。有一次,她对故事中的一个细节提出了改动意见,我却觉得还是原来的好,誊抄时没有改动,并跟她说明了,她说随便你。后来刊物登出来了,编辑把那个细节如妻子所说的意思改了。妻说:“我这个点子不错吧,其实我也是随便说说的。”而我却感到内疚,表示今后要多考虑她的意见,妻笑而不语。
我向妻子讲故事梗概多半在就寝后,静夜里,我轻轻地讲着,要是她听得津津有味,我就欣喜地想到,这则故事或许有希望发表。但也有这种情况:我讲着讲着,妻却呼呼睡去了。大凡这样,后来成稿寄出去,大都一去无音讯,或者是过些时间,仍飞回到我的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