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绍兴县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全县所有农村老年居民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障或享受生活补助,在新春伊始为广大农村老年居民送上了一份“厚礼”。至此,绍兴县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实现了全覆盖。
去年11月,绍兴县提出了“六个所有”的民生保障机制,即让所有适龄孩子都能接受十五年的优质普及教育,让所有有劳动力的家庭都能创业就业,让所有群众都能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所有老年居民都能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让所有住房困难家庭都能改善住房条件,让所有困难群众都能及时得到相应的社会救助。目前,绍兴县已经建立了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制度,但还有7万余名农村老年居民未纳入基本生活保障或补助范围。
据了解,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或生活补助的主要内容是,按照“低标准、全覆盖、重衔接、可持续”的原则。在绍兴县行政区域内,2007年12月31日在册农业户籍,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未享受过各类社会保险和生活补助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或享受农村老年居民生活补助。参加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的人员,2008年度享受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未参加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的人员可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钟 伟 官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