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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老年食堂今年有望“破题”
关注“夕阳餐桌”连续报道引起各界反响
  本报讯 本报关于“夕阳餐桌”的连续报道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连日来,各级老龄部门不断电话约请本报记者,纷纷发表他们对此的看法。

  祝军华(浙江省老龄委):感谢浙江老年报做了这组深得老年人心、关注老人民生的报道。

  老年食堂(或称老年配餐中心),是我们在深化“3587”工程、探索居家养老工作中进一步细化的一项内容。我们考虑在今年将之“破题”。

  2007年12月,全省地市级老龄部门办公室主任会议在嘉兴召开,会上我们递交了《关于建立老年食堂的一些探索》的研讨性文章,引起与会者热烈讨论,大家提出了不少好的想法和建议。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也跑了全省不少地方。就这个话题,想在今年找到成熟的典型来搞试点。我们的设想是,老年食堂应该建在一些相对集中的区域,以服务一定范围内的老人,不一定每个街道、每个社区都建。配送结合、良性循环、规范操作,着力在长效机制上做文章,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郑文嫣(杭州市老龄办):你们推出的这组报道,我们看了后,觉得你们媒体走在我们部门之前了。本来,我们就有这样的想法——2008年,在现有一些街道或社区创办老年食堂的基础上,在杭州老城区内有选择地挑选几个进行试点,给予重点扶持和适当资助,不断总结经验,而后再逐步推广。

  所以说,发展“老年食堂”是我们老龄部门今后需要倾力支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之一。政府提倡老年人在家中养老,比起别的服务内容来,老年食堂更适合于所有老人。因而,发展老年食堂肯定是个方向。

  孔计萍(杭州下城区民政局):在我们区里,竹竿巷社区的老年食堂、天水街道的“女儿家”、朝晖街道的老年配餐中心(目前正在重新装修),都已经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作为居家养老的重要服务内容,发展老年食堂是我们今年的重要工作。今年,我们打算实施“金筷子工程”,在全区8个街道都建起老年食堂,以服务高龄、独居、残疾等五类老人为主,并辐射全体老人。

  记者 沈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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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年报 要闻 00001 老年食堂今年有望“破题” 2008-1-11 48256F6C00202568482573C4001AD70B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