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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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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德清促老有所养落到实处
城镇困难老人喜领助老服务券
  本报讯 “社区给我们发放了一张服务卡,这对老人而言,真是一件大喜事。”日前,德清县武康镇居仁社区独居的86岁老人徐锡麟,在拿到助老服务券后高兴地将这一喜事告诉周边人。这意味着德清县城镇居民助老服务券发放正式启动。

  针对越来越突出的养老问题,德清县政府日前决定在全县社区全面推行助老服务券制度,在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方面作出探索。

  根据德清县出台的《关于城镇居民助老服务券发放和使用的规定(试行)》,凡户籍在该县社区、居委会(非农业)60周岁及以上的孤寡、困难、残疾、独居和高龄老人,都能享受居家养老助老服务券的待遇。助老服务券面额为2元、5元、10元三种,每半年发放一次。试行的标准为孤寡、困难、残疾、独居老人(子女在县外的)每人每月50元,高龄老人每人每月20元。

  据了解,这一政策实施程序为:由县助老服务指导中心确定的各助老服务点为受助老年人提供卫生保洁、送煤气、理发等多种服务,受助老年人用助老服务券结算。社区(居委会)则负责建账立卡,确保服务券发放到位,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同时还要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好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质量。

  李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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