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5日,杭州市召开推进“城乡统筹、全民共享”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会议,宣布《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正式出台。这两个《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早在10月14日,杭州向社会征求基本医疗和养老方面的意见,最终归纳出市民意见51条。杭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进行研究。其中采纳并吸收到两个《办法》中去的有23条,占45%。
●亮点一
不同“险种”的转换更加灵活
两个《办法》的一大亮点,就是不同“险种”之间的转换更加灵活了。
在养老保险方面,一个城镇非从业人员想缴纳养老保险费,选择余地就大了:他可以按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标准缴费,可以按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标准缴费,也可以选择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标准缴费。同时,农村居民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医疗保险方面,参加农民工医保可以转为参加职工医保,条件是必须在距退休5年前参加职工医保,并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至按月从杭州市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也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当然,对从参加较低待遇水平医保转为参加较高待遇水平医保的参保人员,设置了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按低保障水平的险种享受有关待遇。
●亮点二
困难人员有了社会保障
两个《办法》出台以后,杭州市的困难人员有了社会保障。在养老保障问题上,实行分类对待:一是有《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城镇老年居民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持证期间个人免缴费。二是有《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允许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三是有《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在医疗保险问题上,虽然从制度上讲,困难人员已经纳入了参保范围。但目前,杭州市区仍然有5198名困难家庭成员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次,《办法》将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困难家庭成员以及重症残疾人纳入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保障范围,其中城镇户籍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农村户籍人员纳入“新农合”,要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贴。
●亮点三
老人儿童门诊也能享受医保
以前,杭州市的老年居民和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办法,主要是解决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障。
这次,《办法》将门诊医疗费也纳入保障范围。筹资额度适当提高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政府的补贴力度:少年儿童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400元;老年居民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900元。其中,少年儿童每人由政府补贴250元;老年居民每人补贴500元。
●亮点四
取消门诊医疗定点管理
以前的医保政策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门诊医疗实行定点管理。
这次,杭州市有关部门通过研究分析和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对企业参保人员取消定点管理模式。目前,杭州市一共有386家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定点管理之后,企退人员和企业职工可以任选一家看病,这样就很方便了。
●亮点五
城镇老人保障准入条件放宽
以前的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人员的准入户籍年限为25年,准入年龄男、女均为年满60周岁。
这次的《办法》中,准入年限由25年降低到5年,准入年龄调整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具有杭州市区非农户籍5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有7.84万人。新政策很好地解决了无保障城镇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翁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