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夏初,我初中毕业后到缙云县三溪乡西应完小当了一名教师。
该校没有专用校舍,借用了西应村的祠堂作为教室。全校总共只有4名教师,而真正能讲授语文、算术课的,是一位常穿土布长衫的中年教师,再就是我这个半土不洋的“小先生”了。
因为当时我才17岁,年轻力壮而且观念时新,学校除了语文、算术外,其他如音乐、美术、体育课等我全包了。除此之外如刻蜡纸、印讲义,以及用煤油灯烟和桐油加煤油作油墨、搞印刷等辅教活动,也都成了我一人独揽的业务了。另外如节庆的文艺宣传活动,我都成了组织人和执行者。同时,我在业余时间还要为村里的红白喜事人家写对联、画祝福画。这样一来,我虽然多些忙碌,但博得众人欢迎与好评,日子过得充实而欢愉。
我们这个“完小”有一个特别之处是学生全是农家子女,就年龄差别来说,最大已经20岁了,最小的才5岁。除了五、六年级两个班的学生年龄较均称外,1~4年级是个由小孩和大人合在一起的大教室。这个近百名学生的混合班,全部课程全交给我一人来摆布。弄得我只得采取“以大制小、轮流教学”的方式加以施教,教学的效果还挺好的。
我们的任务繁重,工作忙碌,然而我们教师的待遇很低。每人每年只能得到由村里拨发的800市斤稻谷的年薪。除此之外每学期派定每位学生交两斤腊肉和两斤霉干菜作为学费,外加每学生每学期派送一日三餐熟食菜肴,给老师作为下饭菜。
不过,在我任教师的3个学期里,除了体察到“初为人师”的滋味外,一个更大的收获是,使我认识了当时共产党地下武装“三五支队”的战士。因我单身独守祠堂学舍,加上又是当时“三五支队”领导心目中的“知识青年”,所以凡在校内召开夜间群众大会,他们都邀请我参加,且事后还有人找我谈思想认识。是他们使我认识到许多革命道理,为我后来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起到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