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杭州市日前审议通过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杭州市在国内率先织就一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双覆盖的“保障网”。
据介绍,这两个“办法”对所有城乡居民都做出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障的制度安排,并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保障方式,体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覆盖到了杭州全市660万市民和2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
杭州市新出台政策的一个突出亮点是,体现了城乡统筹,城乡之间实现可选择、可转换。据介绍,城镇居民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间贯通,城乡统筹,全民共享。
此外,杭州市在制度安排上把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问题作为突出重点,对困难人员参加养老保障实行分类对待。如持有救助证的60岁以上城镇老年居民,持证期间个人免于缴费;持救助证的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允许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据杭州市测算,随着两个“办法”的出台实施,2008年杭州市本级基金和财政将增加支出6亿元。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