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妈因搞不懂食品的“保质期”与“保存期”有什么区别,吃了同一种食品,身体却有截然不同的“遭遇”,这是为什么呢?鉴于问题的普遍性,近日,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专家集中回答了广大市民的提问:“食品的的保质期与保存期究竟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家住杭州拱墅区的王大妈,打电话向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食品科科长主任医师孙亮咨询,称这几天喝了同一品牌的牛奶,却出现了完全不同的情况:第一次过了保质期几个小时喝的,一点“事情”也没有,而第二次是过了保存期同样的几个小时喝的,却拉了好几次肚子。这是为什么呢?
孙科长指出,在不少老百姓眼里,食品的保质期与保存期,是没有多大区别的。但从专业角度,虽只一字之差,其实在这里的区别是蛮大的。食品保质期有二个别名,分别叫食品最佳食用期和食品最短适用日期,基本上已正确地注明了它的含义。它的专业术语的解释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例如0℃-4℃)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通俗解释是,例如牛奶,在冷藏条件下,在保质期限内(例如3天),牛奶的所有品质(香味、口感、营养、色质等)都会得以保持。过了保质期的一定期限内(例如半天内),品质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仍然可以食用,不会吃坏肚子。
而保存期就不一样了:它的别名是食品推荐的最后食用日期,专业解释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例如牛奶也是0℃-4℃)下,预计的终止食用日期。它与保质期最大的不同是,过了此期,预包装食品可能不再具有消费者所期望的品质特性,不宜再食用。意思是,过了食品的保存期,食品就不能再食用了,因为它很有可能是变质了,不再具有原有的一切品质。
专家最后告诫市民,市民在食用食品时,最好在保质期内食用,如过了保质期,最好再看一下说明书,或打电话询问(厂家),以确定食品最后限定的食用期限,若在此期限内,还是可以食用的,过了此期限,就不要再吃了。至于保存期,就一定要严格把关,过了此期限,不论再贵重,也要断然割爱,不吃!施水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