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6日,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杨家坎头村的杨宁华老人,拿到了媳妇陈翠送来的本月的150元赡养费,高兴地说:“镇里制定出台老年人赡养标准真好,现在儿子媳妇按月付我赡养费,我再也不用为自己的生活费紧缺而发愁了。”
儿子媳妇每月付父母赡养费,这是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将赡养老人标准落实到户带来的新变化。去年11月,衢江区廿里镇党委书记叶美峰带领镇干部下村调研,在一个村路口看到有位老人在不停地大骂,上前一打听,原来是其儿子已经很长时间不给赡养款了。据调查了解,别的村也有类似的情况,而且还存在赡养费标准偏低的问题。
这让叶美峰非常震动,责成村里安顿好这位老人后,他马上召集镇司法所、老年协会有关人员开会,商谈如何从根本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今年年初,廿里镇以镇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赡养工作的意见》。文件对赡养老人作了义务规定,不仅有住房、医疗费用等经济要求,还特别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提出要求,并参照镇里2006年人均生活消费水平,对赡养标准首次进行统一,按口粮、柴火、医疗、住房等折合人民币2005.6元/年。
赡养标准出台后,廿里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赡养标准协议签订工作,把赡养标准落实到户。廿里村朱王家老人的儿子,以家里正在造房子缺钱为由,不付朱王家老人赡养费。经镇司法所、老年人协会和村委会协调做工作,最终,儿子与朱王家老人签订了赡养标准协议,每月付给朱王家老人赡养费167.1元。现在,朱王家老人只要一提起镇里出台赡养标准一事,便会开心得合不拢嘴。
赡养标准落实到户,使廿里镇因赡养问题引起的家庭纠纷明显减少。该镇老龄委主任刘木木说:“过去,镇老龄委一般每月要接到赡养纠纷投诉四五起。今年,赡养标准落实半年多来,镇老龄委没有接到一起赡养纠纷投诉。”
毛广绘 吴巩华 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