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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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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调整
企退人员养老金
本报讯 7月6日召开的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决定,我省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企业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遗属生活补贴费标准。200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同时,适当提高企业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遗属等三类人员的生活补贴费标准。会议还决定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然增长机制,今后随着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作相应调整。王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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