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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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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房越来越大,家越来越小,老人的普遍心声是——
渴望亲情,渴望与子女相伴
  渴望亲情,渴望与子女相伴,是许多老人共同的愿望。

  调查显示,我省城乡老年人家庭规模进一步呈缩小趋势。城镇老年人平均家庭规模为2.45人,农村为3.08人。城镇1人户和2人户所占比例为61.33%,农村这一比例为53.87%。

  单身老人户和只有一对老年夫妇的纯老家庭户比例进一步提高。城乡纯老家庭比例已达58.97%,城镇纯老家庭户高达67.60%,其中单身老人户占17.93%;农村纯老家庭户比例也已达50.34%,其中单身老人户占21.47%。

  在城镇有子女的1480位老年人中,和子女同吃同住的385人,占26.01%,实际空巢率为73.99%。农村有子女的1456位老年人中,和子女同吃同住的648人,占44.51%,实际空巢率为55.49%。从年龄上看,有配偶、与子女同住的比例随年龄增长而下降;而无配偶、与子女同住的比例随年龄增长而提高。

  调查显示,在住房方面,74.12%的城镇老年人拥有产权属于自己或配偶的房子,农村为54.93%。城镇老年人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平均为72.13平方米,农村为107.52平方米,住宅的各项设施拥有率较高。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对现有住房表示满意的分别为78.75%和80.13%。

  虽然房子越来越大,但是目前大多数城乡老年人都不与子女同住,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已比较少见。这次调查询问了城乡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主观意愿,结果发现:城乡老年人愿意与子女同住的比例均高于实际与子女同住的比例。城镇老年人愿意与子女同住的占34.12%,比实际同住的高8.46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愿意与子女同住的占56.99%,比实际同住的比例高13.79个百分点。

  调查还显示这样的特点:农村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意愿较强;城镇女性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意愿比男性强;高龄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意愿较强。

  由此可见,农村老人、女性老人和高龄老人,是老年人中的特殊群体,他们由于经济、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社会、家庭和子女给予更多的关怀。政府在制定各项政策时要予以特殊关怀,作为子女更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样,尽管经济条件好了,住房条件改善了,但亲情是不可替代的,关心年老的父母,即使不能住在一起,也尽可能住得近一些,经常去看望他们,使老年人时时感受亲人的关爱。

  记者 谢芬芬

  编者按:《2006浙江省城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调查报告》近日发布。解读这份调查报告,意在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群体的真实情况,以进一步关注老年人,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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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年报 要闻 00001 渴望亲情,渴望与子女相伴 2007-4-20 48256F6C00202568482572C10030BF3E;浙江老年报000012007-04-200002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