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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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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义乌老人“出租家中楼房、自己宁住阁楼”报道刊出后,读者踊跃来稿发表看法——
提倡节俭 但需有度
  编者按:本报“出租家中楼房,自己宁住阁楼”报道发表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短短几天,许多老人来信来电,就“节俭观”发表自己的看法。我们从中选择了部分来稿择要刊登。

  绍兴读者任绥根:只身居住四间五层楼房,实属浪费可惜。何健老人将正房全部出租,自己住到顶层阁楼,也显得有点过分。这样的节俭观不宜提倡。节俭固然要,但也需把握好“度”。

  杭州读者曲延娟:节俭固然是一种美德,特别是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比较注意节俭,但什么事都要有个度,过分“克扣”自己就没必要了。何况何健老人年收入不错,他想把钱留给子孙,我看太没必要,也太不值得了。

  东阳读者李宜侃:过去生产率低下、收入微薄,艰苦的生活铸就了何健老人的节俭习惯。他辞退儿女为他聘请的保姆,出租自己原住的三楼套间,都有可理解的理由。他的不当之处在于为此自己退入阁楼,蜗居一隅。众所周知,阁楼逼仄矮小、光线暗淡、通风不畅、冬寒夏热,原不是宜居之所,而是置放杂物之类东西的,住人实在不爽。更严重的是,古稀老人上下不便,万一匆忙间不慎有个闪失,则自身苦不堪言,还连累儿女,影响他们事业,就不必说经济上的得不偿失了。“过犹不及”,超过了“度”,也无节俭可言。由此看来,节俭虽是好事,也要适度。像何健老人那般经济状况,大可不必如此。

  杭州读者毛根华:老人们要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做到该花则花,该省则省;做到适度、适时消费;力争收支基本平衡而略有节余,并存些“养老钱”,以备不时之需。花钱以“量体裁衣”为好。 沈爱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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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老年报 要闻 00001 提倡节俭 但需有度 2007-3-28 48256F6C00202568482572AA001C13C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