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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十万老人可享大病医保
在全省率先实现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医保全覆盖
  本报讯 今年,城镇老年居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225元,以后每年缴纳300元,就可以享受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从4月1日起,杭州市将正式实施《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办法》实施后,杭州市区大约有10万老年居民将摆脱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的状况。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使全城老年居民全部享受大病医疗保障,真正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杭州由此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全覆盖。据悉,目前我国仅苏州等地实施了类似保障办法。

  据了解,杭州目前有10万名左右城市老年居民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农转非人员、先在单位上班后“下海”经商而中断参保的人员、原先没有参保意识的人员、一直未参加工作从而未纳入保障体系的人员,及部分返城“知青”等。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政府财力增长,为了让更多百姓共享发展成果,《办法》规定,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非农户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未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外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可参保。今年1月1日后迁入市区的,自户籍迁入日起满10年后方可参保。施晓义 徐 燕 徐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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