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7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举措。
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我国农村人口7.37亿,占全国人口的56.1%。截至2006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有2148万人,低收入群体数量为3550万人。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33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吴木根认为,中央提出今年低保覆盖全国农村,这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个福音,城镇困难居民和农村困难农民从此“同享一片蓝天”,这是城乡和谐发展的重要一步。
另悉,到2006年末,我国城市低保对象已达到2233万人,中央财政为此投入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36亿元,地方各级政府也相应加大了投入,共同保障了城市低保制度较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