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律师:
1988年8月,我刚大学毕业,父亲因有外遇与母亲离婚。几年后,父亲和母亲相继再婚,我随母及继父共同生活,但仍经常与生父往来。2006年9月,我的生父因一次交通意外事故去世。单位的人告诉我,我虽然不与生父共同生活,但还能分得生父的遗产,可生父再婚后所生子女及其母亲认为我没有尽到儿子的赡养义务,故不同意我参与继承。请问我到底能不能继承生父的遗产?
读者:刘平
刘平同志:
在这里,要明确告诉你,按有关法律规定你当然有权继承生父的遗产。首先,你与生父之间依然是父子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后一方的再婚从而与生父或者生母的关系消灭,不仅血缘关系不能够消灭,而且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能够消灭,这与父母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没有丝毫的关系。因此,你与生父母之间都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不管你与生父是否生活在一起。其次,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所以,你有权要求与生父再婚后所生的其他子女共同继承生父遗产。但由于你对生父相对尽赡养义务较少,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少分。
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