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两会”召开前夕,记者走访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就有关老龄化的话题及如何建立养老保障体系,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翁歆(省人大代表,杭州社会福利中心主任):由于工作的关系,我平时和老人们接触较多,也因而对这方面的认识相对多些。
养老保障体系,这是一个全社会都在关注的问题。对杭州市区的老人来说,这方面已经做得不错。据我了解,杭州市区老人的养老金仅比北京市的低了2元,在全国也算高的了。另外,针对老人的出行,比如坐公交车、去公园玩,有关部门都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而且执行得很好,获得了老人们的好评。
养老保障目前的难点在农村,在于那些子女出外打工后的农村“留守老人”。虽然目前我省大部分农村老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因为缺乏经济来源,造成农村老人的实际生活依然困难。
我所思考的是,要解决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就必须从完善有关老人的法律体系做起。现在,我国针对老年人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样一部法律,跟国外在这方面相对完善的老年人法律体系相比,我们也应该以法律形式来使老年人的生活得到全面保障。
韩春根(省政协委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厅长):我曾经做过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的调查,调查中发现,以前农村老人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国优良传统,也是很多农村老人养老的主要方式。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年轻人进城市打工的人数增多,农村里老人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现在农村老人靠子女赡养的比例并不高,大多数老人都是以自养为主,子女支持为辅,这种形式无疑是加大了老人的负担。现在有些经济条件好的乡村给当地农民发放养老金,但并没有一个规范性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快,大部分农村老人在经济上有部分结余,而且他们也有养老保障的意识,所以我认为现在已经可以制定一个规范性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制度的安排,农村老人的生活才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在这次政协会议上我准备提交一份《关于尽快建立我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
胡勇平(省政协委员、省地质矿产研究所所长):杭州市最近针对杭州市民中那些没有养老金的老人出台了《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我觉得很好,政府应该多关注这部分弱势群体,让他们也能老有所养。现在,城市老人中有一部分老人生活得十分艰苦,对于这部分人群,政府应该加大关注度,让他们也享受到我省经济发展的成果,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有很大的帮助。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