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们将把加快发展我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步伐,制定了《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启动了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的集中供养和‘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等重要工作。同时,正式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这是省民政厅给一份《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民办养老机构步伐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省民政厅在回复中指出,省民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多次赴全省各地调研,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通过多方努力,正式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该文件在促进养老服务业的经营方式、政策扶持和服务管理等方面,较以往都有较大突破。该文件的出台,对于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步伐,吸引民营资本快速有序进入养老服务业,将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针对日益老龄化的社会,省政协委员刘曙亮去年在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民办养老机构步伐的建议》的提案。提案指出,养老社会化是解决我国在老年人日益增多、独生子女家庭普遍现状下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我省养老机构在数量上和服务质量上都无法与老龄化发展趋势相适应,因此,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就成了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据统计,我省民办养老机构已入住老人1.68万人,其中80岁以上的占六成多;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约占55%。这些老人多数是平时缺乏医疗和生活照料的最需要社会关爱的人。因此说,民办养老机构对缓解老人入院难、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补充作用。提案分析了民办养老机构现存的问题: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于亏损状态、管理水平差、社会信誉度不高等,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提案指出,要想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首先要健全法规,其次要舆论鼓励、提高服务人员素质、规范管理,最后还需要政策上的扶持。要使民办养老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担负起新时期具有中国特色养老产业的历史使命。 记者 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