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古以来,各地一直有许多方言,但也伴随着一种标准话,语言学家称其为“汉民族共同语”。古代标准话是出于同一民族内部交流的需要自然形成的,并非出自朝廷的行政命令,也不是各地的人都能听得懂,它与各个朝代的政治中心有关。
秦与西汉时,大致是以秦晋一带的方言作为标准话,东汉以后,又以洛阳一带的方言作为标准话。唐诗的韵律也是依洛阳话为据。宋人谈论“天下语音何处为正”,认为“西洛人得天下之中”,但仍应以“读书人然后为正”。当时,洛阳话与“读书人”讲话的差别,大致就相当于如今北京土话与标准普通话的差别。
到了唐宋时期,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差别显著增大,宋代的汉文更出现了口语化的倾向。思想家朱熹的弟子所编的《朱子语类》一书,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朱熹使用宋代口语讲授和谈话的原貌。但他作为“读书人”,说的还是洛阳话。
自金朝中期开始,北京(时称中都)成为中国的政治中心,于是,标准话就逐渐转变为北京话。金人接待宋使,“语音亦有微带燕音者”,反映了当时中都话的普及。金朝后期,御史大夫完颜合周“语鄙俚”,他所写的榜文说:“雀无翅儿不飞,蛇无头儿不行。”看来早在辽金时代,燕地方言即带儿话音。燕地方言到明清时成了官话,在民国时被定为标准话。
摘自《信息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