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道扬镳,这个典故出于南北朝时期。当时北魏的国都在洛阳,京兆(管理首都的长官)名叫元志。此人生性耿直,素来不肯向达官贵人低头让步。
有一天,他乘车上街,迎面遇上御史中尉李彪的车子。论官职,他比李彪低。按当时的规矩,他应该首先回避,让李彪的车子先过去。但是元志不愿这么做,李彪很不高兴,当面责备了他。他见李彪生了气,更不肯让路。两人谁也不愿示弱,便到魏孝文帝面前去评理。李彪说自己是皇帝许可乘坐华丽车子的,一个洛阳的地方长官怎能同御史中尉对抗,不让路。元志说他是皇帝委派的国都所在地的最高长官,住在洛阳的人,不管是谁,都编在他主管的户籍里面,他怎能给御史尉让路呢?魏孝文帝不愿说谁是谁非,要做一个和事佬,说道:“你们不要争吵,洛阳是我的地方,应该分路扬镳。从现在起,你们就分开路走,各走各的。”两人出了皇宫,马上找来尺子,把路量一量,分开了,从此一个走路这边,一个走路那边。
镳,是马身上的响铃。扬镳,指驱马前进。后人就用“分路扬镳”或者“分道扬镳”来指分路而行。现在用这个词则多比喻因志趣、目标不同而各奔前程或各干各的事。 摘自《知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