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3版:往事
3  4  
PDF 版
· 霍英东:从火夫到富豪
· 提审张春桥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11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杰出的社会活动家,著名的爱国人士,香港知名实业家,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九、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香港中华总商会永远名誉会长霍英东先生,因病于10月2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
“我出生时贫穷,但是我不可能一辈子都贫穷!”霍英东一生自强不息地奋斗,并最终功成名就的传奇,恰恰将这句名言中的霸气与坚韧表达得淋漓尽致……
今天,我们谨以此文表示纪念。

霍英东:从火夫到富豪
  苦难的童年

  霍英东原籍广东省番禺县,1923年5月10日,出生于香港一个水上人家。当霍英东来到这个世界时,家境相当困难,全靠父亲租船驳运货物维持生计,全家穷得连鞋都穿不上。

  那时没有天气预报,水上人家的生命毫无保障。霍英东的两个哥哥就在一次台风中沉船丧生。霍英东7岁那年,父亲患病去世,此后生活更加困难。那时,他还有一个9岁的姐姐,一个5岁的妹妹,生活的重担全落在母亲身上。

  霍英东的母亲虽然目不识丁,但希望自己的儿女知书识墨。大约在霍英东6岁那年,便让他去拜师启蒙。霍英东在校读书很勤奋,成绩总排在前几名。在皇仁书院,霍英东接受了比较系统的教育。

  霍英东在皇仁书院读到第三班,算来已是高中毕业,进入大学预科。此时太平洋战争爆发了,日本开始进攻香港,霍英东的学业也被迫结束了。

  在香港沦陷的日子

  日军占领香港时,霍英东母亲和人合伙购置的“兴和”小火轮给日军征用了,生活没着落,他也失学了。不久他到轮船上去做火夫。轮船是烧煤的,他做铲煤工,这是他的第一个职业,那时他才18岁。

  1942年夏天,日本军队扩建启德机场,征集大量劳工,霍英东经在机场做事的朋友介绍,进了机场当苦力。那时,他很想学一门技术。有一次,他提着50加仑重的汽油桶,因为力气不足,压伤了指头。一个好心的主管见他身体瘦弱,劝他不如干别的工作,霍英东便趁机提出学开汽车,主管竟然答应了。

  霍英东真是喜出望外。但那时的人很保守,不愿教。学师的照例要先干一两年杂务。他因此只能在旁留心看师傅如何操作,叫做“偷师”。每当师傅察觉到,便立刻借故支开他。当时轿车很少,日本人出入也只是坐货车,晚上停放在机场上。一天,下午5时多了,车已停好,霍英东洗车时,看见有辆车的车匙仍留在那里。他便爬上去,把火打着试开汽车。但刚巧停车时车轮歪斜着,汽车启动撞到另一部车上。日本人知道了,把他毒打一顿,这份工也丢了。

  后来接连丢了几份工,母亲便倾其所有,与人合股开了间杂货店,交由霍英东管理。

  在这段日子里,霍英东起早贪黑,奔波劳碌,但“那是经营生意的好训练。”由于他细心精明的经营,杂货店的生意日渐兴隆。这段生活,对霍英东是很好的磨炼。

  重操父辈的驳运旧业

  1945年战争结束,万物更新,各行各业逐渐活跃起来,运输业自然急需发展。霍英东和他母亲都看准了这个时机,毅然把杂货店顶给别人,得了7000元,重操父辈的驳运旧业。

  帮母亲做驳运生意,霍英东管帐,家庭生活仍很艰难,但比过去好一些了。当时的香港有一种生意蛮好做,就是处理战后大量物资和沉船。他非常注意宪报上关于战后物资拍卖的消息,及时标购那些只需小修的小艇、廉价的舢板、海军的机器等,然后迅速转卖出去。有一次,他看准一批海军机器,并且以1.8万元中标。他兴高采烈回家请母亲凑钱交款。想不到母亲断然拒绝。霍英东借贷无门,眼看到手的一笔大买卖落空了。人急智生,霍英东找到一位工厂老板,商量租借其仓库存放机器,老板看了机器,同意租仓。霍英东看老板对机器很欣赏,提出可以卖给老板,老板开口愿出4万元,霍英东求之不得,迅速成交。2.2万元,这是他在拍卖剩余物资赚的一笔大数。回忆这段往事,他不无感慨地说,这确是很好的机遇,如果那时我有足够的资金,就可多赚几大笔了。

  开拓房地产新天地

  香港光复时,人口才50万,以后陆续增加到100万。人口剧增,住房严重不足,加上工商业勃兴,形成对土地和楼宇的庞大需求。霍英东审时度势,认定香港房地产业势必大有发展。1953年初,他开始经营房产业,成立立信置业有限公司。

  那时英国、美国、加拿大及香港地产商都是整幢房屋出售的,没有巨额资金,很难购买,因而房屋不易脱手。从买地、规划、建楼,以至收租,资金周转期很长。霍英东当时是向银行贷款建楼的,要付一分多利息,如果建成了才卖,人家不买,利息承担不起,自己只好“跳楼”。他于是一改过去的做法,将房地产工业化,兴建住宅、写字楼、商场综合大厦,分层、分单元出售,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这分层预售“楼花”和分期付款的经营方式在当时确是个大突破,此法大受买家欢迎。

  当时引导买主察看楼宇的人都是有名的“负气佬”,他们对卖主很不耐烦,因为反复带人上高层楼宇介绍房舍情况,一天不知上下多少次,又往往十有八九生意不成,徒劳往返。有鉴于此,霍英东编印了小册子,对楼宇情况以及有关出售楼宇新措施广为宣传,便于买家了解,这在当时也是创举,收到良好效果。

  霍英东精打细算,他算过一笔帐:那时租楼要交顶手费,一般一个单元7000元。一座楼如果以六层计,位置高,价钱可便宜些,一个单元才卖1.4万元,登广告预售,第一期交费7000元,余下7000元,每月缴交不到300元,两年可还清,与租屋无异。但买方却获得一个单元住房,是很合算的。所以广告一出,楼花很快便卖光了,其实楼房尚未开工。从建楼来说,比如建筑费需100万元,首期预付10%,只须先付10万元,以后在施工中分期付一定款数。楼房可卖二三百万元,净赚一二百万元。先收售价一半,这建楼费用早就解决了,资金周转很快。他收足定款后才动工,是万无一失的。但买方仍觉便宜,还是抢着买。往往认购之后,转手卖出,也有利可图。有人早上购个铺位,下午转手卖出便赚了钱。这说明房地产业是很有吸引力的,可把人们手上的钱都吸引到房地产业上来。

  他首先买入使馆大厦,卖了280万元,赚得不少。以后陆续兴建的楼宇,他带头“卖楼花”,一时地产商纷纷效尤,成为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一大经营特色。卖“楼花”加速楼宇的销售,加快资金回收,地产商易于筹措资金。那时一哄而起,全港都疯狂了似的,许多人卷进房地产业的旋风里。从1955年到1965年10年间,香港地产业蓬勃发展。

  现在回头看来,霍英东当时采取的经营房地产业的新措施,在香港经济发展中确是重大突破。

  摘自《中国经济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