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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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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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常用药品价格须公示
8月1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意见》,病人就医时,常用药品的价格等应通过公示栏、电子触摸屏或者网路等公开。《意见》还特别强调,医院院务公开应实现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等。 摘自《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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