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4日下午,省长吕祖善主持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我省“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会议提出,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推进我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浙江省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是我省“十一五”主要专项规划之一,是推进全省老龄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会议指出,“十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对于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既要看到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又要看到各项有利条件,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牢牢把握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扎扎实实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实实在在办好一批实事,确保圆满完成老龄事业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老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的职能优势;加强监测评估,推进规划实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发动全社会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点等工作。
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副省长王永明、陈加元、茅临生、金德水,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