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中,我们可以看到,总书记把树立正确“荣辱观”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这不仅点出了当今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核心问题,也科学定义了我们时代应该具备的是非观念、善恶分野和美丑界限,很值得我们每一个人仔细对照和深刻反思。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价值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活跃的文化律动,多元的价值取向,叫我们不可否认,在新观念不断萌生、滋长中,我们民族固有的美德有所流失,有的人的价值底线一再松动,甚至崩溃。在许多人呼唤诚信时,有不少人往往要求别人对自己守诺, 自己却经常见利忘义,随便毁信弃约。同样,有的人底线崩溃,其重要特征是作为人的内心深处的耻感和罪感意识淡化以致消失,而一旦至此,对什么都“无畏”,什么也敢干,做人难做个好人,办事难办出好事,从政难当成好官。
纵观人类历史,许多伟大文明都是通过强烈的耻感意识来维系基本的文化价值,其中,中华文明尤为典型。孟子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同样,我国古代思想家历来十分重视荣辱观,如“不知荣辱,不能成人”、“宁可毁人,不可毁誉”等等。与此同时,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一个靠强制、一个靠内省,共同保障社会健康运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历史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如何关注“人”的同步发展及素质的全面提高。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让“荣辱观”走进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通过“教之耻为先”,知荣辨耻、扬荣抑耻,培养、激发每个人的羞耻心,做当荣之事、拒可耻之行,方可更牢固地确立引以为荣的高尚道德和良心,真正使“八荣八耻”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