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淳安县的许多乡村,有一种由老年协会制定的乡规民约很受老年人喜爱,那就是为老年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在这份协议中,规定了子女必须为父母提供全年的柴米油盐及零花钱,村老年协会则负责检查督促。这一做法推广后,对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这个县的老年人口大都集中在农村山区,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相当数量的人群生活仍然较艰苦。为了让农村老人基本生活有保障,不少村的老年协会在宣传《老年法》,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处理家庭赡养矛盾,调解涉老纠纷等方面,为老人说话,勇于维护老人权益。瑶山乡幸福村的老年协会将《老年法》用大红纸抄写,张贴到本村的7个自然村,还制定和印发“敬老守则”,发到全村300多户家庭。大市镇上坊村老年协会制定了本村老年人最低生活标准,详细规定了老年人一年的粮油、柴草、服装、零花钱等的标准,印发至每个农户,一年检查两次。大市镇大坞村老年协会每年春节前挨家挨户到老年人家里,看一看床上的被子暖不暖和、干不干净,并将检查结果在广播里播放,对全村的儿子媳妇影响很大。临歧镇新华村自从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后,全村10多年没有发生过一起因赡养问题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村里敬老养老蔚成风气。基层老年协会的做法,也得到了一些党委政府的认同推广。枫树岭镇以党委的名义发文,要求在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中,保证粮食和零花钱等基本生活所需,并要求老年协会每年两次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县老龄办发文介绍并推广了这一做法。
目前淳安县97%的行政村都建立了老年人协会。老年人自己的组织在维护老年人权益中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谢芬芬 王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