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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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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孝顺消费”有“三忌”
  有一项调查表明,近五成的老年人将子女孝顺作为幸福标准的首选,老年人的幸福指数与子女孝顺成正比,幸福指数越高的老年人,身体越健康。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因此近年兴起的“孝顺消费”乃是感恩父母、弘扬美德的好现象。除了送保健品、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外,还给长辈送旅游、送体检、送保险、送学习等等,老年人在享受“孝顺消费”的同时,也在学习现代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接受下一代的经济、文化反哺。

  但是,孝顺不仅仅体现在为长辈支付物质消费,更体现在上、下辈之间的平安企盼、情感交流、天伦之乐等满足精神心理和生活照顾方面的需求。尤其是出生于上世纪40、50年代,自身经济能力尚可的那一代人对此感受更为深切。笔者曾征询过一些做父母的意见,所谓成年子女最大的孝顺,可以归纳为:一是让父母放心,子女能自食其力,工作生活平安,不必依赖父母,不要父母多操心;二是让父母称心,子女成家立业,婚姻幸福,不要父母再劳心;三是让父母开心,子女事业有成,第三代健康成长,家庭和睦,不要让父母伤心。如此,老年人就认为子女是孝顺的,自己就会感到幸福。

  开辟“孝顺消费大家谈”栏目,展开讨论、明辨事理、舆论引导,很有必要。联想当今的“孝顺消费”热,应注意“三忌”:一忌奢侈消费,生活质量包括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主观幸福感,勤俭节约仍然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老一代的消费理念和方式可能会有变化,会对自身的财富支配作些调整,直接用来改善自身的生活,但对于奢侈消费则会增加反感;二忌攀比消费,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不同,就有不同消费需求,子女要根据自身条件和父母需求来孝敬长辈,盲目攀比,似乎不消费就不“孝顺”,则是陷入“商家陷阱”和“舆论悖论”;三忌替代消费,以节日一次性的消费替代日常拾遗补缺的消费,以经济支出弥补时间和精力的支出,则是“良心不安”的自我解脱。此类“孝顺消费”,老年人不会感到满足和幸福。     傅立群(作者为杭州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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