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是个位于杭城西部的经济发达县区,上一年这个区的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区)的第16位,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85.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5312元。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人口老龄化速度也在加快,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4.44%,达到11.46万人。近年来,余杭区通过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活动,提高了各级党政领导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重视和参与支持老龄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去年,余杭区获得了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的殊荣。
列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区委书记何关新在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动员大会上说:“老龄事业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没有老龄事业的发展就不能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整体推进老龄工作,就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和谋划。”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区委、区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21个成员单位参加的老龄委全体会议,听取老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各乡镇、街道每年也至少召开两次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老龄工作,并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同时健全老龄工作网络。区老龄委由区机关部门的21个成员单位组成,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洪香任老龄委主任,相对应的各乡镇、街道也都建立了由一位党群副书记兼任主任或分管的老龄工作班子,在262个中心村和56个社区都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老年协会,形成了区、镇(乡)、村(社区)三级老龄工作体系。
为确保老龄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将老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均拨款130多万元,专项活动另外拨款,全区老人人均活动经费20元。仅去年,区政府用于开展老年活动的经费达到262万元。此外,从今年起,由区财政每年向区老龄办拨专款100万元,“以奖代补”扶持规范化老年活动室建设。每个乡镇、街道按每位老年人10元标准划拨老龄经费,以确保老龄工作正常开展。
颐养晚年的家园
依托经济的持续增长,余杭区将老年福利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筹划项目。区政府在财政上给予到位的支持。近年来,区里用于老年福利设施的基建投资达到9800多万元,其中新建和改扩建老年活动中心375个,总面积达28364平方米;新建一座集生活、娱乐、健身、医疗为一体,占地面积40亩的社会福利中心;建立了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老人公寓,内有床位150张;全区建立“星光老年之家”25所。为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健身,特地新建了面积达5000平方米的公园型健身苑,另有晨练点18处,门球场8个。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已成为老龄工作的一个亮点,为老年人颐养晚年建起了温馨的家园。
有保障的晚年生活
区委书记何关新明确提出:“老年人既是小康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小康社会的共享者,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关心和照顾。”为此,余杭区先后出台了《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办法。出台了《余杭区实施〈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意见》,并为全区9万多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全区85%的老人有了医疗保障,其中困难人群还可享受政府医疗救助。
到2005年底,全区20万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发放标准达806元,退休职工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全区已享受低保待遇11358人,做到应保尽保;“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9.2%;有2275名农村老人纳入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