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机器诞生很早。沿着历史长河追溯,历朝历代都重视“廉政建设”,都懂得建立完善的“保廉”机制,要求“为官必廉”。
远古时代的纳言、民主、监督、举报制度。在夏商周三代的地方机构中,便有了类似当今纪检监察官的前身——“方伯”,他们“受命于王,以监察一方,谓之伯”。西周设有调查民意的询问官——小司寇、乡大夫等职。春秋战国时期的各诸侯国政府中,一般都设执行反腐败任务的监察机构和官属,有的设御史,有的设郎官,专司监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察网,实施对地方官吏的经常性监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全国分为36个郡,统一了包括廉政监察在内的法律制度,有了《秦律》这个中国第一部廉政法规,令官吏望而生畏。
唐朝庞大的廉政监察体制与开明的纳谏弹劾制度。唐朝廉政建设一直被高度重视。首先是完善廉政监察体制,把全国分为10道监察区,设置三院(台院、殿院、察院)分察制。其次是注重弹劾不法以扬吏治,审理狱讼以法治国,纠正违失以振纪纲。再次是明确监察官员的选拔标准,给予特殊地位,使之“风霜之任,弹纠不法,百僚震恐”。再有是广开言路,建立完善的言谏监督制度。唐朝重臣魏征敢于直谏,纠正了唐太宗趋于腐败的许多过失,至今传为美谈。
宋朝时期的反贪三大措施。一是改武治为文治,文臣统治全国,使“制度一新”;二是颁布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法规,三令五申官吏不得贪污腐化,明文规定贪污受贿与十恶大罪一样,必须处死,不得赦免;三是大张旗鼓揭发、打击贪贿官吏,并及时判刑,公诸于众。开国皇帝赵匡胤带头以廉自律,令卫士“砸夜壶”,抵制亲姐姐穿“贴绣铺翠”衣,以古训“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自律,使宋朝廉风颇盛。这个朝代的包公,深得百姓拥戴,万古流芳。
元朝的三权分制。元世祖忽必烈在中央建立了“司黜陟”的御史台,与中书省(最高行政机关)、枢密院(最高军事机关)三权分制,成为皇权政治的三大支柱之一。这一北南文化合璧的创举,开创了我国古代廉政监察的新纪元。元朝首创在地方建立监察机构,从中央到地方自成独立的监察系统,其机构有御史台和肃政廉访司。用元世祖的话来说就是:中书省是我的左手,枢密院是我的右手,御史台是我用来医治左右两手的。可见廉政机构地位之重要。
明朝的廉政醒贪教育和地方三重监察网。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惩治贪官最严厉的时期。明太祖朱元璋,自幼饱受贪官之苦,因而登基后一直以最严酷的手段惩治之。明初经常以各种形式,劝诫官员廉洁奉公,爱护百姓,要求官员“约己而爱人”,不要“损人以肥己”。明代有了完备的监察机构和地方三重监察网;有了使官吏嫖妓几近绝迹的《严治官吏嫖娼制度》;有了成文的廉政法《宪纲事类》;有了严密的《明代巡按御史制度及其回避制度与自身廉洁制度》和《言谏监督制度》;有了“某日做起,某日完结,勒限奏报”的惩治拖拉官僚作风的绝招。
清朝多元多轨的监察制度。清朝历届政府腐败却又“垂而不死”。从开国皇帝顺治,至末代皇帝溥仪,深明“朝廷治国安民,首在严惩贪官”之要义,建立和完善了多元多轨制的监察制度,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察网络:以廉政为主要内容的《台规》;对廉政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巡按制度》;将“无出息”的八旗子弟“始行分拨”,迁出关外,取消“旗籍”等措施;高官子弟不得充任监察官的回避制度和雍正帝倡立的“养廉银”制度;以禁贪、淫、毒为内容的《太平刑律》等等。正是反腐倡廉医治了清王朝的“痼疾”,才延缓了这一腐败王朝的衰亡。
古代监督机制林林总总,归纳起来,以“六大文官制度”为代表的防止、制约和惩戒腐败的措施,最具借鉴意义:
1、以限制为官者资格和反对既无良心又无学问者进入官场为功能的科举制度;
2、以防止裙带关系为主要功能的回避制度;
3、用于防范和瓦解关系,打破“官场保险金系统”和“权力公司”的轮换制度;
4、以“回京述职”、“巡按检查”和“拦轿击鼓告状”为主要形式的检查监督制度;
5、对教而不改的违法悖理的贪官抄家斩杀,株连九族,使之家破人亡的严惩不贷制度;
6、官吏暮年,离开京城,妥善安置的告老还乡制度。摘自《炎黄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