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段本不该有的畸情,付出了终生的代价。尽管事情已过去整整一年了,但江吉香至今仍常常被恶梦惊醒。每当梦醒,她都会懊悔不已:当初自己为什么这么傻呢?
江吉香是江山市人。十年前,她的侄女嫁给了同村村民王华林的儿子,两人成了亲戚,彼此的走动也多了起来,一来二往,两人就有了不正当关系。
王华林生性粗暴,连自己的老婆都不堪忍受而离家出走。时间长了,王粗暴的本性暴露出来,江吉香实在难以容忍就提出了分手。但王死活不同意,在她面前死搅蛮缠,背后又编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攻击她。江吉香对王由最初的好感转为厌恶甚至憎恨,心里总想有一天能出出这口气。
2004年9月,王对村里人说他晒在江吉香屋顶的稻谷少了一担,肯定是江偷的。江得知王又在背后诽谤她,非常生气,去找王理论,为此两人发生争执,江还被王推倒在地受了伤。这一次的事情让江吉香彻底失去了理智,从那一刻起,一个可怕的念头就出现在她的脑海:她要杀掉这个她痛恨的男人!
江吉香一直在找机会。半年后,她想村民们也许已经忘掉她和王打架的事了,于是,在2005年3月17日晚,她来到距她家仅5分钟路程的王家,将一瓶甲胺磷农药倒入了王日常饮用的畜水池里。
王因中毒太深抢救无效死亡,公安部门经过排查很快把目标锁定在江吉香身上,江吉香见事已暴露,也就不再抵赖,如实交代了罪行。
江吉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在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
律师的话:如果说婚外情的产生难以控制,那么当这段畸情走向结束时,任何一方都要冷静面对,否则将是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