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们,救救我吧!”前不久编辑部接到这样一个求救电话,打电话的是年逾七旬的老李(化名)。本该是欢欢喜喜过新年的日子,老李为何发出这样的求救声——
五年前,老李的妻子去世了,老李觉得生活一下子变得冷冷清清,一个人在家空虚寂寞不说,就连有个头痛脑热也没人关心,于是,他鼓起勇气走进了婚介所。通过婚介所,老李认识了55岁的老何(化名)。老何为人热心,做事勤快,老李觉得她就是自己要找的另一半,他想让这段黄昏恋有一个圆满的结局。虽然子女们开始不理解父亲的行为,但最终还是同意父亲再婚。2001年9月老李和老何终于结婚了。
老李有二个女儿一个儿子,老李说,3个孩子条件都挺好,有房子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可他们就是惦记着老李的那套房子。去年2月,老李因心脏不好住进了医院,医生建议手术治疗,并且发了病危通知。手术后,老李躺在床上不能动弹,陪夜、做饭、送饭全由老何包了。3天后,老李的二女儿趁着老何不在,来到老李病床前,说:“爸,你的遗嘱写了没有?你可别让何阿姨把家产都拿走啊!”一席话,把身体还很虚弱的老李气得全身发抖。
又过了3个月,二女儿对老李说,她们一家三口想和老李住在一起。老李考虑到自己和女儿以前住在一起经常起磨擦,就拒绝了女儿的请求。没想到这一拒绝,引来了家庭的一场轩然大波。
8月的一天,二女儿到老李家,将老李家的门踢坏了,砸了家里的家具,还和老李、老何又打又骂地闹了一场。这一闹把原本身体欠佳的老李闹进了医院,挂了两天盐水之后,老李的身体状况好转了。这时,大女儿到老李家,对老李规定了四个不准:不准外出、不准出租房子、不准买卖房子、不准修房子。后来儿子告诉老李:“姐姐们之所以来闹,全是为了已故母亲的遗产。”为了求个平安,老李决定和3个子女到公证处,将房子一半的产权也就是属于子女已故母亲的部分,归于老李和3个子女名下。
老李以为这下儿女们该没话可说了,可他没想到更大的问题又接踵而来。二女儿和老李的邻居说了很多无中生有的关于老李和老何的闲话,这让老李很为难。他决定把自己位于市中心的房子出租,自己住到郊区去,远离子女、远离是非之地。老李搬到了离市中心半小时车程的郊区,虽然交通不方便,但却很安静,生活也方便。刚住了10天,大女儿和小儿子来了。大女儿对老李说:“爸,你把老房子卖了,用弟弟的名义再买一套房子,你们两口子住。”老李不同意女儿的建议。他认为自己既然已经和老何结婚,就要对她负责,老何没有劳保,也没有经济来源,万一自己先走了,老何的生活怎么办?老何没有子女,而按老李子女的表现,他们也不可能承担起赡养老何的责任,老李打算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老何。可子女们不能理解老李的想法,他们认为自己父亲怎么能把财产留给一个外姓人。
老李告诉记者,现在子女们每天都给他打电话,用命令的口吻让他回去住。老李哭着说:“我前妻去世时,在买前妻墓地时,我的墓地也买好了,现在我的女儿说,墓地涨价了,要把我的墓地给卖了。世上哪有这样的子女?我现在每天在恐怖中生活,每天都提心吊胆,怕他们来闹事,我心脏本来就不好,现在更加厉害,每天靠吃救心丸过日子。”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张义良:首先,老李与老何的婚姻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无权干涉;其次,老李与前妻共有住房已按《继承法》进行了分割,各子女已经继承了其母亲相应的遗产,现在该套房子应为老李和子女按份共有;第三,老李名下的房子的份额由老李自主处理,子女无权干涉。即使老李欲将其名下的房子份额给老何继承,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但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的形式处理遗产,以免今后起纠纷。
老李将自己的财产给老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面对子女的不理解和骚扰,老李该怎么办?读者朋友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来信、来电告诉我们,我们的电话是(0571)85310860。
本报记者 尤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