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日前公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有32%的独生子女婚后经常争吵,处理家庭关系的能力较差。独生子女一代组成家庭后,不和睦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人父母后育婴责任感差;二是家务分担不均;三是双方的个性太强。
为此专家提出,家长要淡化子女“独生”概念,改变其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变支配地位为受教育地位;不要总是把他们当作“婴儿”,包办一切,影响他们独立性的发展;不要无原则地、无选择地、无重点地为他们提供一切东西;为他们创造群体环境,让他们有时间与同辈人交往、游戏;对他们的期望和要求应符合实际能力和兴趣、爱好,切忌“强迫行事”,以免产生怨恨和逆反心理;只有具备当机立断、不怕挫折的性格才会有韧性,所以家长要培养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的能力;不要急于告知答案,更不能包办代替;家长要避免为讨孩子欢心而引起的竞争,否则处于被争夺地位的子女,将会产生控制家长的心理;家长要处理好对孩子的表扬和批评的关系,过分表扬会使孩子养成听不进批评的坏习惯;不切实际的批评会挫伤孩子的自尊心,又失去批评的效果,长此以往,还会和孩子形成对立。